活动介绍

 开妇字〔2017〕1号

关于开展2017年创先争优先进个人暨“最美家庭”、“家庭美德之星”评选活动的通知

各乡(镇)、社区妇联,县直各部门妇委会、县工会女职工委员会:

为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,积极在广大妇女和家庭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充分展示妇女在工作中取得的成果,利用新媒体等平台最大限度宣传各行各业巾帼风采。根据《开阳县2017年月月有主题、周周有活动之“三八”国际劳动妇女节活动方案》文件要求,县妇联将在2017年“三八”期间开展线上线下创先争优先进个人暨“最美家庭”、“家庭美德之星”评选活动,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目的

积极在广大妇女和家庭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全面展示我县巾帼风采,选树先进典型,运用榜样的力量,激励广大妇女、家庭学习先进,营造学习先进、争当先进的良好社会氛围;为我县实现建成更高水平的全面小康目标,贡献巾帼力量。

二、评选内容

(一)十佳农村致富“女能手”;

(二)十佳扶贫攻坚优秀女干部;

(三)十佳优秀“女村官”;

(四)十佳“巾帼建功”先进个人;

(五)十佳“最美家庭”;

(六)十佳“家庭美德之星”。

三、评选条件

(一)农村致富“女能手”评选条件:

    1、爱党爱国,遵纪守法,认真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积极参与我县经济社会建设。

    2、从事的种植业、养殖业、加工业或其它项目具备一定规模、科技含量高、经济社会效益好,带动农村妇女致富能力强,成效显著。

    3、在推动农村发展的各项活动中率先示范、带动乡邻,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。

(二) 扶贫攻坚优秀女干部评选条件:

     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,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、贵州省、贵阳市、开阳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,真抓实干、成效显著,群众认可、社会公认的女干部。

(三)优秀“女村官”评选条件:

     1、忠实践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认真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及国家的法律、法规,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,带头提高本人及领导班子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。

    2、围绕党的工作中心和大局,带领班子推动农村经济持续发展能力强,工作有特色,村级经济总量比上一年明显提高,在本乡(镇)排名靠前;农民收入稳步增长,全村人均收入高于本乡(镇)农民平均水平;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能力强。

    3、推动村级各项事业协调发展,精神文明建设、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明显,村民生产、生活条件改善,村容村貌整洁;社会风气良好,社会治安稳定,无重大刑事案件,无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,所在村“两委”成员无违法违纪行为。

    4、带头加强自身建设,村级制度健全落实,管理到位、运行规范;热忱服务基层群众,开拓进取、廉洁自律、乐于奉献、公道正派,得到群众的拥护、支持,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。

    5、重视支持妇女发展和妇女工作,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妇女素质,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,积极鼓励和引导妇女参与经济发展和基层民主管理,村妇女组织健全,活动活跃,“妇女儿童之家”作用发挥明显,富有特色。

    6、在现任岗位任职满1年,各项工作在所在乡镇位于前列。

(四)“巾帼建功”先进个人评选条件:

    1、政治坚定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在政治上、思想上、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。

    2、爱岗敬业。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,重视理论学习和专业知识的学习,在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方面成绩明显,能够在完成部门中心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。

    3、工作创新。充分发扬“自尊、自信、自立、自强”精神,与时俱进,勇于开拓,在本职工作中创新工作思路、工作方法并取得突出业绩。

    4、作风优良。有良好的思想作风、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,清正廉洁,思想道德品质好,有较好的群众基础。

(五)“最美家庭”评选条件:

在本地区居住半年以上的家庭,遵纪守法,自觉践行社会公德,弘扬家庭美德,在夫妻恩爱、孝老爱亲、勤俭持家、教子有方、和睦邻里、热心公益、保护生态、学有所成、喜好读书、廉洁自律等方面表现突出,事迹感人,身边群众认可度高的家庭均可参加。

(六)“家庭美德之星”评选条件:

1、慈母(父)之星:传承并发扬中华传统美德,模范践行家庭美德,慈爱晚辈、无私养育,善待亲朋、和睦相处,堪称家人坚实温馨的“避风港”。

2、贤妻(夫)之星:传承并发扬中华传统美德,模范践行家庭美德,夫妻恩爱、患难与共,孝敬老人,堪称家庭和睦幸福的“催化剂”。

3、孝女(子)之星:传承并发扬中华传统美德,模范践行家庭美德,孝敬长辈、知义明礼,努力工作、积极进取,堪称家庭责任意识的“主心骨”。

四、评选程序

(一)第一阶段:宣传发动阶段(1月3日-1月10日)

最大限度发动广大女性和家庭积极参与本次活动,利用张贴海报、制作宣传栏、发放宣传品、宣传资料,发挥“妇女之家”、新媒体平台的作用等形式进行线上线下宣传,确保此项活动宣传面广、覆盖率高。

(二)第二阶段:评选推荐阶段(1月11日-1月20日)

发动群众踊跃自荐、相互推荐、相互评议,在单位职工和群众推荐、评议的基础上,开展评选活动,并上报县妇联,县妇联将对各评选推荐活动进行指导和督查。

(三)弘扬宣传阶段(2月17日-3月5日)

县妇联将于2月下旬对初评出来的先进典型进行网上投票,同时在县电视台、开阳在线、《今日开阳》对他们的典型事迹进行专题、专版报道,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。

网络投票时间:2017年2月27日9:00:002017年3月5日20:00:00

(四)命名表彰阶段(3月)

    县妇联以2017年“三八”国际劳动妇女节活动为契机,对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和“最美家庭”、“家庭美德之星”进行命名表彰,充分发挥榜样的力量,共同营造学习先进,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  (一)各乡(镇)、社区妇联、县直各部门妇委会、县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高度重视、精心组织、发动群众和干部职工积极参与。要将此项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、“两学一做”、道德模范评选、身边好人评选、家庭文明建设等主活动结合起来,注重思想发动、注重宣传过程、注重扩大影响,把主题活动开展到千家万户,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踊跃参与。  

(二)各乡(镇)、社区妇联要分别报送农村致富“女能手”1名、优秀“女村官”1名、“最美家庭”1户、“家庭美德之星”1名、扶贫功坚优秀女干部1名,县直部门妇委会报送“最美家庭”或“家庭美德之星”1名、“巾帼建功”先进个人1名(二级部门由一级部门牵头上报),县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报送“最美家庭”2户、“家庭美德之星”2名,“巾帼建功”先进个人2名,以前年度获得过表彰的不得重复申报。此次评选申报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。

(三)报送时间:请于2017年1月20日前将评选推荐出来的先进典型申报材料报县妇联办公室,申报表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,卡片照一张和工作照或生活照一张(电子版)。

(四)县新闻中心、开阳在线、电视台要对评选的各类先进、“最美家庭”、“家庭美德之星”事迹进行宣传报道,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。

联 系 人:李 丹  陈玉华

联系电话:87221495


 
已有434758人参与活动
投票活动截止:2017/3/5 20:00:00

公告动态

1、网络投票需要注册,每位会员和相同IP地址投票间隔时间为5分钟,每个用户/电脑/IP每天投票次数为10次。国外及省外IP不能参与投票。2、每天的投票时间段为0:00-24:00。3、系统具有先进的投票日志分析系统,如果发现作弊情形,将取消其无效投票,情节严重者…[查看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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