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机构设置
志愿者服务队设队长一名,由开阳在线团支部书记郭爽暂任,负责服务队的全盘工作;分队长两名,由团支部组织委员孔荣荣、宣传委员吴益花暂任,全力协助队长开展活动。
二、主要职责
积极开展各项服务活动,奉献爱心,助人为乐。
1、公共事业服务:开展义务植树、环境保护、公共卫生、节能环保、维护公共设施、便民服务等活动。
2、帮扶助困服务:开展关爱贫困学子、支助弱势群体、慰问孤寡老人、帮助伤残人士等活动。
3、公益慈善服务:开展义务献血、公益捐赠、爱心救助等活动。
4、其他有意义的社会公益活动。
三、招募对象
所有愿意参与志愿服务的开阳县常驻居民均可报名参与。
四、义务和权利
(一)志愿者需要履行的义务:
1、遵守志愿服务活动的管理规定;
2、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并完成志愿服务活动;
3、参加志愿服务所需的教育和培训;
4、按照规定佩戴和使用志愿服务标识;
5、维护志愿者、志愿服务组织的形象和声誉;
6、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报酬;
7、尊重志愿服务对象,保守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过程中获悉的隐私、秘密或者其他依法受保护的信息,不得损害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;
8、法律、法规及志愿服务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。
(二)志愿者享受的权利:
1、参加志愿服务队的各项活动;
2、获得志愿服务所需的教育和培训;
3、对志愿服务队的工作提出建议、批评和进行监督;
4、参与志愿服务计划的拟定、设计、执行及评估,对所参与志愿服务的活动有知情权;
5、自身需要他人帮助时优先获得志愿服务队的帮助和服务;
6、志愿者的个人信息未经志愿者本人同意不得公开;
7、自由加入或退出志愿服务组织。
8、法律、法规及志愿服务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。